
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商務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《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 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》,首次在國家層面明確預制菜范圍,對預制菜原輔料、預加工工藝等進行界定。要點如下
什么是預制菜?
預制菜也稱預制菜肴,是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,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,不添加防腐劑,經工業化預加工(如攪拌、腌制、滾揉、成型、炒、炸、烤、煮、蒸等)制成,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,符合產品標簽標明的貯存、運輸及銷售條件,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
哪些食品不屬于預制菜?
從菜肴屬性看——
僅經清洗、去皮、分切等簡單加工未經烹制的凈菜類食品,屬于食用農產品,不屬于預制菜。
速凍面米食品、方便食品、盒飯、蓋澆飯、饅頭、糕點、肉夾饃、面包、漢堡、三明治、比薩等主食類產品不屬于預制菜。
此外,連鎖餐飲企業廣泛應用中央廚房模式,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門店配送的凈菜、半成品、成品菜肴,應當符合餐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。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,不納入預制菜范圍。
預制菜定義中強調“加熱”或“熟制”后方可食用——
加熱是指將食品加熱到可食用狀態的過程,即針對已經預加工熟制的產品在食用前的簡單復熱。
熟制是指經炒、炸、烤、煮、蒸等將食品熟制的過程,即在預加工階段并未完全熟制,需要徹底熟制后方可食用。
不經加熱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(水果)沙拉等涼拌菜不屬于預制菜。
規定預制菜不添加防腐劑有何考慮?
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就《通知》有關情況答記者問時表示——
預制菜雖經過工業化預制,但仍屬于菜肴范疇,消費者在菜肴烹制過程中一般不添加防腐劑,規定預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劑更加符合消費者期待。
食品添加劑“非必要不添加”“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的使用量”已經逐步成為行業共識。預制菜通過冷凍、冷藏等貯存條件和殺菌后處理工藝,無使用防腐劑技術必要性。
不添加防腐劑符合預制菜風險管控要求。預制菜在生產、貯存、運輸、銷售過程中,對環境、溫度、濕度、光照等有較高要求,應當加強全鏈條食品安全風險管控,不同類別預制菜應嚴格符合相應的冷凍冷藏等條件要求,以保障食品安全。